我的博士學程可能超過四年,在新規定下會怎樣?
⚠️ 最新狀態(2026-09-16 更新):這條規則目前被法院擋下、尚未生效。 2026-09-14 一家聯邦法院發出全國性初步禁制令,阻止規則於原訂的 2026-09-15 生效,因此 Duration of Status(D/S)目前仍然適用,暫時毋須採取任何行動。政府可能上訴、狀態可能再變,請以 USCIS 及大學國際學生辦公室(如 Yale OISS)的公告為準。(以下內容說明的是這條規則「若將來真的生效」才會有的規定,目前都尚未生效。)
博士學程超過四年——F-1新制下會怎樣
如果您擔心DAcHM(中醫鍼灸與草藥醫學博士)或其他博士學程,根本沒辦法塞進四年這道硬性年限,這樣的疑慮很合理——這是實質的制度變動,不是可以隨便帶過的細節。
自2026年9月15日起生效,DHS(美國國土安全部)以最長4年的固定居留期限取代舊有的「Duration of Status」制度(原本F-1學生的居留期限,是以實際完成學程所需的時間為準),新期限會印在I-94上。對於學程超過四年的人來說,重點如下:
| 如果您需要更多時間 | 需要做什麼 |
|---|---|
| 超過四年才能完成學業 | 須向USCIS正式申請延長居留(Extension of Stay,EOS)——不再自動核准 |
| 截至2026年9月15日,仍在舊制「Duration of Status」下就讀 | 適用過渡規定:通常可待到I-20(學生入學許可證明表格)的效期屆滿為止,但最晚不超過約2030年9月15日,另外加上一小段緩衝期 |
| 2026年9月15日後,在舊制下出境旅行 | 再次入境時,可能會被轉入新的固定期限制度 |
| 完成學業後的寬限期 | 30 天(從原本的 60 天縮短),用於準備離境、轉學、申請 OPT 或轉換身分 |
在 Five Branches,延長居留(EOS)的申請須附上學校國際學生服務官員的推薦一併送交 USCIS,所以辦理程序從該辦公室開始。學校於 2026 年 9 月 15 日告知學生,正在審閱新規及 DHS 的指引,並會隨著審閱進展陸續分享更多資訊。
(資料來源:DHS規定,摘自我們的國際學生新生說明資料,查核於2026年07月——這是變動很快的領域,以上機制請視為大致方向,並非最終定論。)
以上內容並非針對任何個人情況的裁定,日後也可能面臨法律挑戰或進一步的指引更新。真正該諮詢的對象是您學校的DSO(指定學校官員)/國際學生辦公室(實際的EOS申請由他們處理)、直接查詢USCIS.gov,以及在時間點吃緊時諮詢有執照的移民律師。
您的學程已經開始就讀了,還是還在考慮要申請哪裡?
資料來源
- Five Branches University — published materials 查證 2026-07
- Five Branches University — announcement to students, “Update on Changes to F-1 Regulations” 2026-09-15
最後審閱: